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2026年度宁波紫光反渗透、纳滤药剂 项目编号:ZC-ZGHB-2025-0276
******有限公司
截标/开标时间:2025-12-23 16:00:00
公告内容
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下称“采购单位”)就******有限公司2026年度反渗透、纳滤药剂采购项目(标段编号:ZC-ZGHB-2025-0276)进行询(比)价采购,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采购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
2.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范围:宁波紫光反渗透、纳滤药剂采购,并按需运输装运至相应需求公司并卸货到指定地点等。具体情况如下:
2.1.1项目简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紫光”)生产经营,日处理废水进水设计规模为 2.5万m3/d 。目前,进水废水为宁钢厂区循环水(包括宁钢各厂部所有外排废水:煤气冷凝水、生产废水、雨排水、冲渣溢流水、高炉喷碱外排水等)。废水进入宁波紫光深度处理系统后达标排放,深度处理系统主要工艺:浸没式超滤 反渗透 纳滤 曝气生物滤池等,本次采购内容为反渗透及纳滤两个工艺段的膜药剂,包括:反渗透阻垢剂 纳滤阻垢剂 非氧化性杀菌剂。
2.1.2项目药剂年度成本限值
使用设备 | 药剂名称 | 吨水膜药剂成本限值 |
反渗透 | 阻垢剂 | 0.07元/m3水 |
纳滤 | 阻垢剂 | 0.01元/m3水 |
反渗透 纳滤 | 非氧化性杀菌剂 | 0.015元/m3水 |
注:1.因采购方运营公司生产计划会由于诸多因素干扰而发生变化(有时会出现因停产而减少供货和停止供货等情况),故无法精准计算出各药剂的供货数量,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进出水水质要求:
2.2.1反渗透进水水质要求
1 温度 25~40℃ ;
2 pH 6.5~8.5
3 SS ≤5 mg/1
4 浊度 ≤5 NTU
5 油 <2 mg/1
6 总硬度 (以CaC03计) 230~550 mg/1
7 溶解固体 634~1066 mg/1
8 总铁 0.06~1.2 mg/1
9 C1- 273~550 mg/1
10 CODcr <30 mg/1
11 氨氮 <10 mg/1
12 余氯 0.2~0.4 mg/1
13 细菌总数 ≤3×104
14 电导率 1400~3000 μs/cm
15 总氮 ≤20 mg/1
16 总磷 ≤1 mg/1
17 氟化物 8-15 mg/1
18 SDI ≤4
2.2.2反渗透产水水质要求
1 温度 ≤32℃
2 pH 6.5~8.0
3 SS <0.5 mg/1
4 浊度 <0.1 NTU
5 油 <0.1 mg/1
6 总硬度 (以CaC03计) ≤15 mg/1
7 碱度 _
8 溶解固体 ≤50 mg/1
9 总铁 0.001 mg/1
10 C1 ≤20 mg/1
11 细菌总数 <1000
12 电导率 ≤100 μs/cm
2.2.3 纳滤产水水质要求
1、 pH 6.5~8.5
2、钙硬度 ≤200 mg/1
3、C1 ≤200 mg/1
4、电导率 ≤900 μs/cm
2.2.4 正常进水水质波动
主要水质指标“2.2”中数值上下浮10%,视为正常进水水质波动。
2.3采购供货要求:
2.3.1 具体使用量以现场生产需求为准。
2.3.2 现膜药剂使用为浓缩进口药剂。本次采购的药剂均要求为进口品牌(NYMOI、清力、PWT、SUEZ等进口品牌药剂),且在国内至少有三个陶氏、杜邦或同等级反渗透膜配套使用业绩;国外进口产品,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文件等证明材料。
2.3.3 上面表格中药剂使用量及药剂吨水成本,作为考核数据;消耗量只作参考,单价为需方对膜药剂效果的考核依据之一(考核要求详见“考核方案”)。
2.3.4 水处理成本(吨水膜药剂成本限值、吨水膜药剂承诺成本等)水量依据为系统处理水量(冷却塔进水-冷却塔溢流水=处理水量),处理水量由需方提供,现场确认。
2.3.5服务期:合同终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格式:签订药剂固定单价采购合同,其中药剂吨水消耗设置上限,正常系统投加时超过上限部分药剂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交货方式:按需交货;交货期:接到送货通知起3天内。 若经需方评价,膜药剂使用效果及经济成本较好,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合同一年。
2.3.6交货地点:宁钢给水作业区;
2.4膜药剂技术服务要求:
反渗透膜堆共四组,其中每组有品牌规格型号为BW30FR-400/34的膜324支,该批膜平均已使用10个月;纳滤膜堆共两组,每组有品牌规格型号为NF90-400/34i 的膜150支,该批膜平均已使用4年。
2.4.1 产水水量
当进水水质波动处于正常范围,在一个正常洗膜周期内(反渗透20天,纳滤15天),膜系统产水率需达到以下要求:
当反渗透系统进水通量在200?/h~260?/h区间时,平均通量产水率应不低于73%,当进水通量大于260?/h时,产水量应不低于187.2?/h;
当纳滤系统进水通量在80?/h~120?/h区间时,通量产水率应不低于30%,当进水通量大于120?/h时,产水量应不低于36?/h。
注:考核要求:达不到2.4.1要求的,在一个付款周期内,按该周期内平均洗膜天数除正常洗膜周期天数的比例进行付款。
2.4.2 其他工作要求
1 .单组反渗透膜组在线清洗周期不低于20天,单组纳滤膜组在线清洗周期不低于15天,清洗条件为产水通量下降超过25%或者断间压差大于0.35kpa;
2 .宁波紫光参照反渗透、纳滤在线清洗方案由膜药剂供应厂家制定的清洗方案组织膜系统管理。
2.4.3 膜药剂供应商负责每月对反渗透膜进水水质进行一次分析或者对现场实际运行工况进行分析,经需方确认一致后,作为药剂考核验收的依据之一。
2.4.4 在宁波紫光膜系统出现不明原因的问题,导致膜出现污堵,清洗周期缩短,膜药剂效果不理想,膜原件损坏(人为因素除外)等情况时,膜药剂厂家需全程配合宁波紫光对问题进行解决;
2.4.5膜药剂质量标准
要求药剂生产企业提供合格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根据宁波公司现下使用的药剂提供要求)
2.4.5.1.非氧杀菌剂:消灭细菌或者抑制细菌繁殖
2.4.5.2 阻垢剂:复合型阻垢剂(有机膦酸盐与聚羧酸的复合物、多元醇与聚合物的复合物)
2.5.费用支付
正常情况下,按月结算、隔月支付货款,即本月结算上月货款并在下月底前支付该结算货款。结算货款指货物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且经甲方检验签收合格的该批次货款。
付款周期内,需方对膜药剂的性能等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及考核情况进行结算。具体以合同为准。
2.6.考核方案
2.6.4 当付款周期内,反渗透膜进水水质指标在正常进水水质波动范围内,(1)平均产水量或产水率达不到技术要求的,相应工段(分反渗透膜工段、纳滤膜工段)周期内膜药剂费用按下降率同比例扣减;(2)清洗周期达不到技术要求的,相应工段(分反渗透膜工段、纳滤膜工段)周期内膜药剂费用按下降率同比例扣减。
2.6.2 当付款周期内,反渗透膜进水水质指标超出正常进水水质波动范围上限值时,每超出一次,清洗周期可以考核调减,调减方案: 每出现一次清洗周期调减1天,超标出现超过5次的免除本周期甲方对乙方考核。
2.6.3 当付款周期内,反渗透膜进水水质指标在正常进水水质波动范围内,按照吨水膜药剂承诺成本(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报价;承诺成本不得高于“吨水膜药剂成本限值”)对药剂供应商进行考核核算,低于承诺成本的,按照实际成本进行付费,高出承诺成本的,按照承诺成本进行付费;
2.6.4 当付款周期内,反渗透膜进水水质指标超出正常进水水质波动范围上限值时,每超出一次,因此造成的加药量增量不计入考核成本,进水超标出现超过5次的,免除本周期对药剂供应商的考核。
2.6.5 膜药剂供应商提供的药剂不能影响膜正常使用寿命(正常生产下,膜可使用3.5年),如出现膜使用寿命减少或发生损坏,宁波紫光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一切损失。
2.6.6 膜药剂在使用过程中现场实际使用效果作为药剂是否适用的重要依据,如因药剂原因导致正常生产周期缩短,膜系统污堵频次增加,甲方在通知乙方后乙方没有定期内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6.7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6.8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866875万元,分项最高限价阻垢剂(反渗透)限价638750万元,分项最高限价阻垢剂(纳滤)限价91250元,分项最高限价非氧化性杀菌剂限价136875元。反渗透、纳滤系统的合计承诺吨水药耗成本不高于0.095元/m3水,即反渗透、纳滤系统的各药剂吨水膜药剂成本限值不高于下表要求:
使用设备 | 药剂名称 | 吨水膜药剂成本限值 | 总价(元) |
反渗透 | 阻垢剂 | 0.07元/m3水 | 638750 |
纳滤 | 阻垢剂 | 0.01元/m3水 | 91250 |
反渗透 纳滤 | 非氧化性杀菌剂 | 0.015元/m3水 | 136875 |
2.6.9技术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2.6.10计划服务期: 1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11.交货期:接到送货通知起24小时内,具体以合同为准。
2.6.12交货地点:宁波紫光厂内。(位于北仑宁波钢铁厂内)
2.6.13.成交供应商数量:本次询(比)价采购共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6.14.合同签订格式:所有药剂均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具体以合同为准。
2.6.15供货要求:响应单位必须承诺相对应此次响应的供货药剂严格按照不低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指标和国家标准生产,严禁提供掺假、造假等以次充好的不合格药剂。如若违规,我司将按照合同予以重罚并将其列入我司黑名单库,永远不得参加我司的药剂采购项目响应。(需签承诺书)
2.6.16危化品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2.6.17运输保险要求:药剂成交供应商须为其派至现场的每位作业人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安全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工伤保险,三险合计每人工亡赔付总额:120万元以上)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药剂供应时,须随车携带相关保险证明,每次交货前交由宁波紫光核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诚信经营,2023年1月以来以来无违反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1)营业执照(有效);供应商企业法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法人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单位的社保证明(采购文件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2)提供药剂生产单位营业执照,经销商提供药剂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3)涉及危化品和易制毒的药剂的供应商须提供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3.1.2业绩要求
1.2023年1月1日以后,具有响应产品工艺药剂的供货业绩(国内至少有3个陶氏、杜邦或同等级反渗透膜配套使用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原件备查。
3.1.3其他要求
(1)药剂生产厂家对同种药剂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采购项目,药剂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
3.2供应商和药剂生产厂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违法和不良记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4)不同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其他:响应药剂品牌为:NYMOI、清力、PWT、SUEZ等进口品牌药剂
3.3 响应报名:
(1)响应报名: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若经销商响应,须同时提供药剂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经销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加盖公章);供应商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单位邮箱和******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响应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2月22日17:30 。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注册
首次参加“******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供应商,应于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注册登记,并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以“******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方式发放。
5.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12 月 23 日8:30 。
5.3本项目平台服务费为(人民币): / 元,平台聚合码支付。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 16时 00 分。
6.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凭数字证书(CA)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相关操作详见帮助中心。
7.响应保证金
7******银行公对公转账,须备注采购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
7.2金 额:零万元(详见采购文件)。
7.3响应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浙江******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
银行账号:************22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涉及电子采购系统,供应商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制作递交、开启等具体操作方法及操作环境软硬件要求,请查看“******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招标单位联系。
9.2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若发现其他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法律行为的,可向紫光环保纪检审计室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1-******。联系人:周先生。
9.3本次响应文件开启为非公开开启,不邀请各供应商参加,紫光环保合规部代表现场监督。采购方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成交候选单位。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571-****** 邮箱:******
技术澄清人:蒋先生 电话:0571-******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
监督部门:紫光环保纪检审计室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0571-******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