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需要,向社会公开征集可提供法律服务的单位。
一、征集服务内容:
(一)年度法律顾问
工作内容: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及修订;日常法律咨询;出具律师函;参与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对设立、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律意见,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书面意见,风险提示全面;为重组、股权变更、劳动用工、债权债务清理、公司清算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融资、保险、建筑房产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构建完善内部合规体系;开展合规培训及员工法律培训;其他法律服务等
(二)刑事案件代理
1.简单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一审阶段
(1)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民事、仲裁、行政案件代理。
2.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2)涉及财产。
3.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三)非诉讼案件
1.债券融资法律服务;2.短期融资券;3.中期票据;4.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5.中小微企业私募债;6.企业债券;7.公司债券;8.资产证券化产品。
(四)IPO法律服务
1.主板市场;2.中小板市场;3.创业板市场;4.新三板市场 ;5.四板市场。
(五)律师尽职调查
(六)参与见证、代书、出具法律文书
(七)参与或促成谈判
(八)公司股改、兼并、收购资产
(九)出具律师函
(十)咨询、起草、修改合同、文书审查、协助调查、申办证照
(十一)投后法律风险评价
(十二)其他
二、对报价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的信息中无失信行为,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信用办出具的信用报告,且报告中无失信行为或相关的行政处罚;
(七)在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的文件中无列入黑名单情况;
(八)在苏州城区或吴江区范围内有公司(含分公司)及固定办公场所;
(九)已在苏州或者吴江区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服务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验收报告;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不接收联合体报名;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不能重复报名;
(十二)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做过类似服务并验收通过的项目(苏州大市范围内)1项及以上;
(十三)服务单位提供本单位所有的实际详细收费标准;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五)法律服务报价单
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费用:
说明:
2.刑事案件
简单案件: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3.民事、仲裁、行政案件
(一)简单案件
|
计件收费
|
计时收费
|
风险代理
|
收费说明
|
不涉及财产
|
|
|
|
|
涉及财产(标的金额)
|
|
|
|
|
金额≤1万
|
|
|
|
|
1万<金额≤10万
|
|
|
|
|
10万<金额≤50万
|
|
|
|
|
50万<金额≤100万
|
|
|
|
|
100万<金额≤500万
|
|
|
|
|
500万<金额≤1000万
|
|
|
|
|
1000万<金额≤5000万
|
|
|
|
|
5000万<金额
|
|
|
|
|
(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 倍金额
|
|
|
4.非诉讼案件
案件分类
|
一般收费标准
|
(一)债券融资法律律服务
|
1、短期融资券
|
|
2、中期票据
|
|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
|
4、中?微企业私募债
|
|
5、企业债券
|
|
6、公司债券
|
|
7、资产证券化产品
|
|
(二)IPO法律服务
|
1、主板市场
|
|
2、中小板市场
|
|
3、创业板市场
|
|
4、新三板市场
|
|
5、四板市场
|
|
(三)律师尽职调查
|
|
(四)参与见证、代书、出具法律文书
|
|
(五)参与或促成谈判
|
|
(六)公司股改、兼并、收购资产
|
|
(七)出具律师函
|
|
(八)咨询、起草、修改合同、文书审查、协助调查、申办证照
|
|
(九)投后法律风险评价
|
|
注:1、以上报价为含税综合报价;
2、报价至少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即:
(1)根据类型总体报价(需有简易计算公式);
(2)按照律师的档别按照时长计价作为基础计算依据;
3.服务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实际增加服务内容。
三、报名方法:
服务单位办理报名,必须是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携带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
如无法现场提交材料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地址按第六条联系方式。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29日
五、报名文件要求:
(一)报名资料要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上密封处加盖公章;
(二)报名资料上均需加盖公章并承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三)如报名资料不全或未加盖公章或未承诺资料真实的,将作为废件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冷小红 联系电话:0512-60900727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299号太湖新城东太湖大厦613室(长三角公司公共资源部)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3日
附件:
法律服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