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宜丰新庄铜铅锌矿90万ta改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5月23日 - 2025年0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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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300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宜丰新庄铜铅锌矿90万ta改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宜春市宜丰县新庄镇与高安市村前镇交界处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有限公司宜丰新庄铜铅锌矿90万t/a改扩建工程位于宜春市宜丰县县城东北75°方向直距约33km处,属宜春市宜丰县新庄镇管辖,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7'17.981",北纬28°27'38.058",该矿划定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东西长约2.3km,南北宽约1.6km,批准的矿区采矿权范围为3.7692km2,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允许的开采深度为0m至-500m标高,开采矿种为铜铅锌矿。 ******有限公司宜丰新庄铜铅锌矿成立于2003年,一期10万t/a采选工程于2005年取得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赣环评督函〔2005〕206号),2007年7月取得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赣环督字〔2007〕161号);二期30万t/a扩建工程于2008年取得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赣环督字〔2008〕113号),2011年3月取得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赣环评函〔2011〕41号);三期60万t/a改扩建工程于2012年取得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赣环评字〔2012〕10号),2018年建设单位完成了废水、废气、噪声的环境保护自主竣工验收,2019年2月取得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改扩建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赣环评函〔2019〕10号);2025年2月21日,建设单位延续了排污许可证,发证单位为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证号为************06002Z;2020年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尾矿库“湿改干”工程取得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宜环评字〔2022〕113号),2022年8月完成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工程,在保持现有采选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或更换相应的采选设备和优化生产组织方式,最终形成90万t/a的采选能力,主要改扩建内容如下:一是优化采矿工程,包括改扩建-315m以下的主井、副井、溜井中段及采区斜坡道等工程,新建盲回风井、井下破碎硐室、计量装矿硐室、井下-405m至-500m转运斜井、无轨设备维修保养硐室、机修硐室、变配电硐室、避灾硐室、4t爆破器材室等,将主井箕斗由5m3改造为6m3,并购置铲运机、凿岩机、振动放矿机、破碎机等设备;二是优化选矿工程,包括对选矿一系列中粗碎、预先筛分和检查筛分设备进行扩能改造,具体如下:粉矿仓位置改造为中间矿堆仓库、重建检查筛分间、扩建中细碎车间(破碎能力从40万t/a扩建至66万t/a)、磨选车间增加高频细筛及水力旋流器组钢平台等;对二系列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具体如下:磨选车间增加铁精矿脱硫浮选柱平台、铜、铅精矿脱水车间增加铜精矿浓密机一台、铅精矿增加陶瓷过滤机一台、硫精矿过滤车间增加陶瓷过滤机两台、铁精矿过滤车间增加陶瓷过滤机一台、新建40m3充填站溢流水回水池一座;三是优化完善环保工程,包括优化选厂废气处理设施,完善废水、固废处置设施和井下防水系统等,具体如下:分别对一系列破碎、检查筛分系统和二系列细碎+检查筛分系统各加设一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在井下-481m水平破碎硐室新建破碎机配套布袋收尘器一台、对选厂实验室增加实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配置一套酸雾净化塔+15m高排气筒、优化选矿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并进行防渗处理、增加选厂浓密机数量(现有浓密机7台,增加铜精矿浓密机1台)、尾矿浓密池至采场充填站和尾矿库方向各增设一条尾矿浆输送管线。另外,采掘过程中密切监测坑内涌水变化情况,若各中段西部地下水涌水量出现持续增大现象,启动4线帷幕灌浆工程;四是完善尾矿及辅助工程,包括供排水、供配电、总图运输等,具体如下:新增尾矿浓缩输送系统、充填站回水泵、井下-500m排水系统、将4000kVA主变压器更新为6300kVA主变压器、废石场新增道路375m、选厂至采场间新增一条960m尾矿输送无缝钢管和两台渣浆泵(一用一备)。改扩建后,矿区开采面积不变,开采深度不变,采选工艺也不变,还可服务约24.5年,产品方案为铜精矿2.07万t/a,铁精矿14.29万t/a,硫精矿24.09万t/a,锌精矿1.17万t/a,铅精矿0.31万t/a。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采掘设备主要配置凿岩机43台、铲运机15台、装载机7台、提升机3台、通风机2台、空压机6台,矿石运输车17辆;选矿设备主要配置破碎机3台、振动筛3台、球磨机3台、浮选机63台,磁选机3台,浓密机8台,过滤机13台。其中,改扩建后新增的设备有:凿岩机14台,铲运机4台、装载机2台、矿石运输车7辆、破碎机1台、振动筛2台、球磨机2台、浮选机41台、磁选机1台、浓密机1台、过滤机4台。另外,淘汰的设备有:破碎机2台、球磨机2台、振动筛2台、水力旋流器组1套、浮选机33台、磁选机2台。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有:一是矿山地下开采主要消耗炸药315t/a(其中现有工程210t/a,改扩建后增加105t/a)、电导爆管135万m/a(其中现有工程90万m/a,改扩建后增加45万m/a)、非电雷管22.5万发/a(其中现有工程15万发/a,改扩建后增加7.5万发/a);二是选矿作业主要消耗丁基黄药120.6t/a(其中现有工程80.4t/a,改扩建后增加40.2t/a)、选矿捕获剂:乙基硫酸酯27t/a(其中现有工程18t/a,改扩建后增加9t/a)、石灰3330t/a(其中现有工程 2220t/a,改扩建后增加1110t/a)等。 项目生产用水采用矿井涌水和尾矿库回用水,员工生活用水由新庄镇自来水厂供给。项目现有工程总用水量10946m3/d,其中新水用量106m3/d,循环水量1800m3/d,回用水量9040m3/d(其中1063m3/d为井下涌水)。改扩建后,项目全厂总用水量为15667m3/d(其中新水用量148m3/d,循环水量1800m3/d,回用水量13719m3/d),选厂补充水来自矿井涌水和尾矿库溢流水,基本不需从苏溪河取水。选矿生产水重复利用率100%,项目用水循环利用率为99%。 项目矿区用电由新庄35kV变电站提供,矿山靠近选矿厂区已建设一座35/10kV总降压站,站内设有两台主变压器,一台容量为6300kVA,另一台为4000kVA。两台主变压器并联运行,现有工程总装机容量19232kW,年总耗电量26340k.kW·h。改扩建后,将总降压站内现有的4000kVA主变压器更换升级为6300kVA,新增装机容量4133kW,工作容量约为2793kW,新增年耗电量约为10376k.kW·h。全矿总耗电量36716k.kW·h,其中采矿系统耗电17714k.kW·h,选矿系统耗电19002k.kW·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硫酸雾等。污染源主要是选矿含尘废气(现有5.00t/a,改扩建后2.52t/a)、水泥仓废气(现有0.99t/a,改扩建后不变)、实验室酸性废气(现有0.16t/a,改扩建后0.24t/a)等有组织废气和井下废气(现有3.34t/a,改扩建后4.82t/a)、运输道路扬尘、尾矿库扬尘等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硫酸雾等。 (1)选矿含尘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现有选矿破碎、筛分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的是喷雾增湿措施,并设置密闭罩收集、旋风除尘后通过高15m排气筒外排。改扩建后,对选矿废气治理进行改进,采用处理效率更高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具体是给破碎机配置一台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随井下污风一起经回风井排放。另外,对选矿场一系统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拆除,对中细碎车间、检查筛分间产尘点废气新增两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二系统粗碎间废气处理设施维持现状不变,通过1套集气罩+喷淋旋风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二系统检查筛分间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拆除,新增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选矿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排放限值要求。 (2)水泥仓含尘废气治理措施。采矿工业场地充填站水泥仓废气通过水泥仓顶部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其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排放限值要求。本次改扩建不改变。 (3)实验室酸性废气治理措施。实验室酸性废气采用集气罩+酸雾净化塔+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和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排放限值要求。本次改扩建不改变。 (4)井下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井下废气采取湿式凿岩、喷雾洒水的湿式作业和机械通风输送新鲜空气的稀释方式进行处理。改扩建后,延用现有工程防治措施,并在井下-481m巷道处新建一座破碎硐室,在破碎硐室安装粗碎机一台,并配置一台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粗碎产生的含尘废气,处理效率可达98%以上,处理后粉尘浓度小于《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5)其他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一是矿石运输车辆采用带顶盖的车辆,或者在物料上加盖蓬布等防尘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物料随风起尘,对选矿厂路面进行洒水降尘,降低道路扬尘的产生量;二是矿山在运输道路沿线、原矿堆场等宜产尘点处安装智能旋转式高压高空喷雾桩,利用全智能通用型高压主机将水加压至6~80Mpa,再通过耐高压、耐酸碱性的高压管路输送到360度旋转喷射器总成喷洒水雾,水雾粒径20~50μm,喷射距离20~30m,快速在空气中扩散后,粉尘被喷雾形成的雾幕所覆盖和包裹,水雾和粉尘迅速亲和自重增大形成尘降,无法再次扬起,从而达到抑尘效果;三是在干燥时节对尾矿库干滩面进行洒水,有效减轻尾矿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尾矿库服务期满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闭库,并对采矿工业场地、废石场、尾矿库等工业场地开展生态恢复工作。 项目改扩建建成达产后全厂有组织排放量:颗粒物4.7t/a 、硫酸雾0.24t/a。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4879m3/d)、选矿废水(9839m3/d)、废石场淋溶水(50m3/d)、尾矿库溢流水(1623m3/d)、充填站溢流回水(1339m3/d)、选矿厂初期雨水(1058m3/次)和生活污水(118m3/d)等。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氟化物、铅、砷、铊。 (1)矿井涌水:本项目矿井涌水水量较大,当前开采阶段矿井涌水在3648~4602m3/d之间波动,改扩建后,预估矿井涌水将达4879m3/d,采矿工业场地设置有两座矿井涌水收集池,矿坑涌水由提升泵提升至地面的储水池,采用清污分流的方式进行处理,一是-225m中段以上矿井涌水(现有1935m3/d,改扩建后不变)单独收集后,经两台低压泵排至采矿工业场地地表水仓(容积大小500m3),作为清净地下水通过水沟外排苏溪河(狮子河),其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二是-225m中段以下矿井涌水经中段泄水孔全部排至-315m中段水仓,再经泵排至采矿工业场地3000m3水池,作为选矿生产用水使用。另外,根据《宜春市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对矿井涌水中的铊、氟化物开展在线监测,当铊含量小于2ug/L且氟化物含量小于2mg/L,多余矿井涌水直接排放,当超过该标准值时,矿井涌水经应急除铊除氟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现有设备及管道满足工艺要求,本次改扩建后不更改。 (2)选矿废水:选矿废水主要为精矿压滤水(现有1133m3/d,其中铜锍精矿废水902m3/d、铅锌精矿废水231m3/d;改扩建后1712m3/d,其中铜锍精矿废水1481m3/d、铅锌精矿废水231m3/d)和尾矿压滤水(现有333m3/d,改扩建后549m3/d)、尾矿浓密机上清液(现有5356m3/d,改扩建后7578m3/d)、选矿车间地面冲洗废水(40m3/d,改扩建后不增加)。其中,精矿、尾矿压滤水和尾矿浓密机上清液泵入选厂生产回水池(1500m3),作为选矿生产水使用;排入尾矿库的尾矿浆经压滤机压滤后,压滤水排入阴坑尾矿库内;选矿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后,输送到生产回水池,也作为选矿生产水使用。同样根据《宜春市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对选矿废水中的铊、氟化物开展在线监测。现有设备及管道满足工艺要求,本次改扩建后不更改。 (3)废石堆场淋溶水:废石场拦渣坝下设置淋溶水收集池,淋溶水(其中5月淋溶水量最大,平均为96.2m3/d;1月淋溶水量最小,平均为12m3/d;按照年工作日330天计算,淋溶水的平均排放量为50m3/d)经沉淀处理后排入阴坑尾矿库下游收集池,与尾矿库溢流水一并处理。现有设备及管道满足工艺要求,本次改扩建后不更改。 (4)尾矿库溢流水:排入阴坑尾矿库的废水在尾矿库内沉淀、澄清、自然曝气后,经尾矿库排水系统排至阳坑尾矿库下的2500m3收集池,尾矿库收集的溢流水通过管道供应选矿厂生产补充水(现有118m3/d,改扩建后751m3/d)。富裕的溢流水(现有1657m3/d,改扩建后1623m3/d)经3000m3/d的铊除氟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苏溪河,外排水水质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废水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铊排放浓度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5)充填站溢流回水:充填站溢流回水先自流进入100m3溢流水池中,然后经充填站回水泵加压后由碳钢回水管输送至选厂1000m3生产回水池中回用,现有充填站回水泵、回水管均满足扩建后生产要求,本次改扩建后不更改。 (6)选矿厂初期雨水:选矿厂建设有1563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的收集量1058m3/次,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澄清后作为生产用水补充水使用。项目扩建后,初期雨水收集面积未发生变化,初期雨水收集措施可满足生产要求,本次改扩建后不更改。 (7)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BOD5、氨氮等,经各工业场地配套的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入苏溪河。 项目改扩建建成达产后,全矿废水排放量59.099万m3/a(较现有工程减小0.202万m3/a),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34.61t/a、NH3-N1.86t/a、SS8.71t/a、铜8.25kg/a、铅3.56kg/a、镉0.29kg/a、砷2.77kg/a、铊0.43kg/a,氟化物0.35t/a,总磷55.11kg/a,总氮4.6t/a,石油类0.086t/a。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采矿场主要噪声源是凿岩机、爆破、通风机、空压机等;选矿场主要噪声源是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浮选机、泥浆泵、除尘风机以及回水泵等机械设备;尾砂压滤区主要噪声源是压滤机、渣浆泵、清水泵等机械设备,声级在70~100dB(A)。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一是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将振动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鼓风机、空压机、通风机、泵等高噪声设备置于隔声间内,并对其基础采取减震措施,并在夜间10点至次日凌晨6点之间禁止施工;二是在空压机、鼓风机、通风机进气口、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对水泵等设备的电机设置隔声罩;三是在采选工业场地、厂前综合区周边种植高大乔木,防止噪声远传。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润滑油(HW08,现有1.32t/a,改扩建后1.98t/a)、废药剂(HW49,现有0.20t/a,改扩建后0.25t/a)、废包装桶(HW49,现有2t/a,改扩建后3t/a)、尾矿溢流水除铊除氟渣(HW30,现有20t/a,改扩建后20t/a)、废气收集颗粒物(现有95.65t/a、改扩建后132.61t/a)等危险废物;尾矿(现有384120t/a,改扩建后474397t/a)、废石(现有75000t/a,改扩建后105000t/a)、沉淀池污泥(现有150t/a,改扩建后220t/a)、生活垃圾(现有49t/a,改扩建后68.7t/a)等一般固废。 为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主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有:一是废机油、废润滑油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后,与废药剂、废包装桶、尾矿溢流水除铊除氟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二是多余尾砂和沉淀池污泥采用干堆方式堆存于尾矿库;废石作为铺路建材外售,多余废石堆存于废石场;三是选矿粗碎、中细碎、筛分工段含尘废气净化尘泥在湿式旋风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底部的料仓中储存,采用人工清理的方式,清理出的粉状料由小车运至选厂磨矿工序,作为原料使用;四是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中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的防渗、防渗、防雨淋设计,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运输的相关要求进行全程管理,避免危险废物“跑、冒、滴、漏”,同时对危废运输车辆、人员采取严格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废石堆场、尾矿库均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的环境保护要求。尾矿库堆积到设计最终标高以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闭库。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一是优化排水系统设计,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污染雨水等集中收集和处理;二是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三是严格物料、一般固废运输的管理,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洒落。一旦发生洒落事件,及时清理收集,防止渗入周边地下水和土壤;四是严格厂区废水的处理和管理,确保废水不外泄,同时做好尾矿库的管理,防止一般固废的“跑、冒、滴、漏”;五是根据工程场地包气带特性及其防污性能特点,将矿区不同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回水池、浓密池、危险废物暂存库、药剂库、重选车间、浮选车间、废水******办公室等),按照不同区域的防渗要求,对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六是加强对矿区周围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定期监测,并做好地下水监测井维护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一旦地下水、土壤发生异常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6.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有项目活动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扬尘对植物的生长的影响、矿区采矿、选矿等机械运行噪声对动物的栖息和觅食的影响等。为进一步减缓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将复垦纳入矿山正常生产与管理计划之中,采用边开发、边复垦的采(选)矿~排土(尾)~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二是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绿化植被优先选择当地土生土长的物种;三是编制《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落实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四是强化对当地动植物的保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严禁乱砍乱伐、滥捕野生动物;五是建立以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通过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恢复措施,项目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主要来自坑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尾矿及回水输送管道泄漏、尾矿库溃坝、炸药库爆炸及硝酸、硫酸储罐破损导致危险物质泄漏等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判定,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Ⅱ,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Ⅱ,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地下水环境风险评级不定级,进行简单分析。 为防范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地下开采过程中采取合理的矿区布局和施工计划,对采空区利用尾矿、废石进行充填处理,加强地压监测和水文地质调查,对可能塌陷区域加强巡视,确保矿山的设计与开采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中的相关要求,避免盲目开采造成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二是对废石场、尾矿库定期进行观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严格执行《尾矿设施管理规程》,同时加强对选矿药剂的管理,原料药剂存放库应做好重点防渗处理,合理控制药剂的储存量,并加强粉尘收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三是在废石场周围上部山坡设置截洪沟,将山坡雨水引出场外,堆置完毕的场地应在其上部覆土造田或植被,并在坡面上种草,减轻雨水冲刷,以保持临时废石场的稳定。同时在废石场坡脚下游设置拦渣坝,严禁在废石场所及范围内进行非法的金属回收等其它影响废石场稳定的作业;四是加强废水处理系统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设备隐患,确保废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尾矿及回水输送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输送管道采用优质管材,降低管道破损风险,安排专人进行监控,一旦出现管道破裂的事故,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减少污染物外排;五是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化学原料的性质不同分类贮存,化学品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药品的入库和出库登记记录,明确药品的去向。另外,在加料投料过程中严防其泄漏,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如回收、清理现场、隔离等,并在贮存区周边设暗沟,使这些物料在泄漏时通过暗沟流到事故液池中;六是加强对硝酸、硫酸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同时在贮罐区周边设置围堰及备用罐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时对外环境的影响;七是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通过切断火源和物料来源、启动应急设施,防止事故灾害扩大和产生次生灾害。 8.设置防护距离 据报告书测算,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在尾矿库边界外围设置******医院、医药及食品企业等敏感目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调查、报纸公示和现场公示等形式。调查结果为无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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