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编号:XM******0004
******医院
******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提高临床数据的整合与利用效率,现计划将全量旧数据的数据迁移至卫宁临床数据中心(CDR)。本需求文件旨在明确数据迁移的具体要求、流程、方法以及验收标准,确保数据迁移工作的顺利进行。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全量旧数据迁移至卫宁CDR(临床数据中心)项目 标段编号:XM******0004-01
报名截止时间:2025-04-22 16:59:00
开标形式:线上
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报名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十二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实施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定标原则:综合评分法
公告信息:全量旧数据迁移至卫宁CDR(临床数据中心)项目招标公告一、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S-IT202501-0042.项目名称:全量旧数据迁移至卫宁CDR(临床数据中心)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28.00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28.00万元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资格预审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十二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实施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全量旧数据迁移至卫宁CDR(临床数据中心)项目 HS-IT202501-004 发布稿.docx
******有限公司
******银行转账(上传缴纳凭证形式) 保证金金额(元):5600
是否需要使用征信报告:是 征信报告来源:一链网及其他平台征信报告
是否使用CA:否
招标方联系方式
******医院 联系人:刘琴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