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高标准农田先行区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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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 ?YZSNYGC******01 | |||||||||||||||||
工程名称 | ?2024年度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高标准农田先行区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农村局及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农工办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泰安镇 | |||||||||||||||||
工程规模 | ?本项目区西起至七八大道,冬至金湾河,向南至金湾村村界线,向北至凤凰岛路,项目区总面积为0.3万亩,将对其中的0.109万亩田块进行集中连片改造,建成0.109万亩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如下:项目区内有八块土地平整,共计857.02亩。新建 150HW-5一体化泵站1座,新建250HW-5一体化泵站1座。新建现浇U60渠道14条,共计 4.392km;拆建现浇U60渠道2条,共计0.5km;新建预制T60渠道1条,共计0.72km;新建现浇U70渠道3条,共计0.75km;新建预制U70渠道2条,共计0.77km;拆建预制U70渠道1条,共计0.23km;总计7.357km。新建生态排水沟1条,共计0.13km。建设配套建筑物68座,其中新建渡槽4座,新建Φ40过路涵18座,Φ60穿路涵12 座,分水闸18座,分水井5座,Φ60下田涵9座,新建农桥1座,新建涵闸1座。新建3.0m宽水泥道路3条,共计1.444km;新建3.5m宽水泥路2条,共计0.835km;现状水泥路拓宽2条,共计1.23km;现状沥青砼路面拓宽1条,共计 0.06km;新建宽4.0m沥青道路2条,共计1.185km;总计4.754km。农田环境提升工程设计内容分为主入口、环境提升小品等。以田间道路、内部河流为脉,串联环境提升节点,形成以农业观光为特色的农田景观区。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
?YZSNYGC******01001 | ?2024年度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高标准农田先行区项目 | ?公开招标 | ?819.52 | ?2025-05-26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5-06-04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007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5年06月25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6年03月31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6-04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06-0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
企业业绩、信誉 | ?良好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良好 | |||||||||||||||||
其他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公告信息 | ? 2024年度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高标准农田先行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根据******农村局扬农【2025】34号文件批复,******人民政府承担2024年度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高标准农田先行区项目。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度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高标准农田先行区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泰安镇 2.1.2建设规模:1090亩????????????????? 2.1.3预算价:约819.529万元 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8日,竣工日期:2026年3月底。 2.1.5 其他:本项目区西起至七八大道,冬至金湾河,向南至金湾村村界线,向北至凤凰岛路,项目区总面积为0.3万亩,将对其中的0.109万亩田块进行集中连片改造,建成0.109万亩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如下:项目区内有八块土地平整,共计857.02亩。新建 150HW-5一体化泵站1座,新建250HW-5一体化泵站1座。新建现浇U60渠道14条,共计 4.392km;拆建现浇U60渠道2条,共计0.5km;新建预制T60渠道1条,共计0.72km;新建现浇U70渠道3条,共计0.75km;新建预制U70渠道2条,共计0.77km;拆建预制U70渠道1条,共计0.23km;总计7.357km。新建生态排水沟1条,共计0.13km。建设配套建筑物68座,其中新建渡槽4座,新建Φ40过路涵18座,Φ60穿路涵12 座,分水闸18座,分水井5座,Φ60下田涵9座,新建农桥1座,新建涵闸1座。新建3.0m宽水泥道路3条,共计1.444km;新建3.5m宽水泥路2条,共计0.835km;现状水泥路拓宽2条,共计1.23km;现状沥青砼路面拓宽1条,共计 0.06km;新建宽4.0m沥青道路2条,共计1.185km;总计4.754km。农田环境提升工程设计内容分为主入口、环境提升小品等。以田间道路、内部河流为脉,串联环境提升节点,形成以农业观光为特色的农田景观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田块整治、一体化泵站、U型渠、生态排沟、渡槽、穿路涵、分水闸、分水井、下田涵、农桥、涵闸、田间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的。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项目单项工程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2025年2月-2025年4月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年6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500万元(合同金额)及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国土整治项目等工程。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须同时具备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材料等)。2、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3、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4、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5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6月25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8、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9.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9.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10.联系方式
? 2025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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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 | 联系人 | ?嵇大俊 | |||||||||||||||
传真 | ? | 电话 | ?****** | |||||||||||||||
邮编 | ? | E-mail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文昌中路20号1-502 | 联系人 | ?刘先生 | |||||||||||||||
传真 | ? | 电话 | ?0514-****** | |||||||||||||||
邮编 | ? | E-mail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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