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鑫民气体厂15万Nm3/a乙炔气、3万瓶/a氧气及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丙烷各3000瓶/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乌海市鑫民气体厂15万Nm3/a乙炔气、3万瓶/a氧气及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丙烷各3000瓶/年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乌海市鑫民气体厂15万Nm3/a乙炔气、3万瓶/a氧气及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丙烷各3000瓶/年项目
建设性质:搬迁
建设地点:拟建在乌海市海勃湾千里山工业园区主区内,项目区四邻现状情况为东、西、北侧为空地,南侧35m处为乌海市亚宏气体厂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乙炔车间、丙烷充装车间、氧气充装车间和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充装车间,储运工程气体储罐区,以及其余配套的公用、辅助、环保工程。设计年生产溶解乙炔气15万Nm3/a,新建气体灌装生产线年灌装氧气3万瓶(40L/瓶)、氮气3000瓶(40L/瓶)、氩气3000瓶(40L/瓶)、二氧化碳3000瓶(40L/瓶)、丙烷3000瓶(40L/瓶)
总投资:6000万元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1.1628hm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海市鑫民气体厂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工业园
联系人:张文礼
联系电话:******
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网络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按本公示所列提交方式提交本公司。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乌海市鑫民气体厂
2025年2月28日